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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23-11-02 16:31    文字:【】【】【
摘要:主页-【圣耀娱乐】丨主页 电动汽车安全是消费者关注的焦点,也是新能源汽车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5月1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制定的电动汽车领域首批强制性国家标准由

  主页-【圣耀娱乐】丨主页电动汽车安全是消费者关注的焦点,也是新能源汽车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5月1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制定的电动汽车领域首批强制性国家标准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GB18384-2020《电动汽车安全要求》主要规定了电动汽车的电气安全和功能安全要求,增加了电池系统热事件报警信号要求,能够第一时间给驾乘人员安全提醒 强化了整车防水、绝缘电阻及监控要求,以降低车辆在正常使用、涉水等情况下的安全风险 优化了绝缘电阻、电容耦合等试验方法,以提高试验检测精度,保障整车高压电安全。GB38032-2020《电动客车安全要求》针对电动客车载客人数多、电池容量大、驱动功率高等特点,在《电动汽车安全要求》标准基础上,对电动客车电池仓部位碰撞、充电系统、整车防水试验条件及要求等提出了更为严格的安全要求,增加了高压部件阻燃要求和电池系统最小管理单元热失控考核要求,进一步提升电动客车火灾事故风险防范能力。GB38031-2020《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在优化电池单体、模组安全要求的同时,重点强化了电池系统热安全、机械安全、电气安全以及功能安全要求,试验项目涵盖系统热扩散、外部火烧、机械冲击、模拟碰撞、湿热循环、振动泡水、外部短路、过温过充等。特别是标准增加了电池系统热扩散试验,要求电池单体发生热失控后,电池系统在5分钟内不起火不爆炸,为乘员预留安全逃生时间。三项强标以我国原有推荐性国家标准为基础,与我国牵头制定的联合国电动汽车安全全球技术法规(UNGTR20)全面接轨,进一步提高和优化了对电动汽车整车和动力电池产品的安全技术要求。

  序号编号通用规则名称1CNCA-00C-001:2008《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注销、暂停、撤销实施规则》2CNCA-00C-002:2009《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中涉及ODM模式的补充规定》3CNCA-00C-003:2013《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生产企业分类管理、认证模式选择与确定》4CNCA-00C-004:2013《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生产企业检测资源及其他认证结果的利用》5CNCA-00C-005:2014《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6CNCA-00C-006:2014《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工厂检查通用要求》7CNCA-00C-007:2014《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信息报送、传递和公开》8CNCA-00C-008:2019《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自我声明》产品大类产品种类及代码产品规则名称一、电线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电器附件)2.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线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电线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线)二、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5种)4.插头插座(0201)CNCA-C02-01:2014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电器附件)5.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开关(0202)6.器具耦合器(0204)7.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电器附件外壳(0206)**8.熔断体(0205、0207)CNCA-00C-008:2019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自我声明三、低压电器(2种)**9.低压成套开关设备(0301)CNCA-00C-008:2019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自我声明**10.低压元器件(0302、0303、0304、0305、0306、0307、0308、0309)四、小功率电动机(1种)**11.小功率电动机(0401)CNCA-00C-008:2019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自我声明五、电动工具(3种)*12.电钻(0501)CNCA-00C-008:2019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自我声明*13.电动砂轮机(0503)*14.电锤(0506)六、电焊机(4种)*15.直流弧焊机(0603)CNCA-00C-008:2019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自我声明*16.TIG弧焊机(0604)*17.MIG/MAG弧焊机(0605)*18.等离子弧切割机(0607)七、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19种)19.家用电冰箱和食品冷冻箱(0701)CNCA-C07-01:2017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20.电风扇(0702)21.空调器(0703)**22.电动机-压缩机(0704)CNCA-00C-008:2019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自我声明23.家用电动洗衣机(0705)CNCA-C07-01:2017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24.电热水器(0706)25.室内加热器(0707)26.线.皮肤和毛发护理器具(0709)28.电熨斗(0710)29.电磁灶(0711)30.电烤箱(便携式烤架、面包片烘烤器及类似烹调器具)(0712)31.电动食品加工器具(食品加工机(厨房机械))(0713)32.微波炉(0714)33.电灶、灶台、烤炉和类似器具(驻立式电烤箱、固定式烤架及类似烹调器具)(0715)34.吸油烟机(0716)35.液体加热器和冷热饮水机(0717)36.电饭锅(0718)37.电热毯、电热垫及类似柔性发热器具(0719)八、电子产品及安全附件(共计18种)38.总输出功率在500W(有效值)以下的单扬声器和多扬声器有源音箱(0801)CNCA-C08-01:2014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音视频设备39.音频功率放大器(0802)40.各类载体形式的音视频录制、播放及处理设备(包括各类光盘、磁带、硬盘等载体形式)(0805、0812)41.各种成像方式的彩色电视接收机、电视机顶盒(0808)42.电子琴(0813)43.微型计算机(0901)CNCA-C09-01:2014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信息技术设备44.便携式计算机(0902)45.与计算机连用的显示设备(0903)46.与计算机相连的打印设备(0904)47.多用途打印复印机(0905)48.扫描仪(0906)49.服务器(0911)50.传线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电信终端设备51.无绳电线)55.电源(0807、0907)CNCA-C08-01:2014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音视频设备CNCA-C09-01:2014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信息技术设备九、照明电器(2种)56.灯具(1001)CNCA-C10-01:2014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照明电器57.镇流器(1002)十、车辆及安全附件(13种)58.汽车(1101)CNCA-C11-01:2020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汽车59.摩托车(1102)CNCA-C11-02:2021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摩托车60.电动自行车(1119)CNCA-C11-16:2021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电动自行车61.机动车辆轮胎(1201、1202)CNCA-C12-01:2015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机动车辆轮胎62.摩托车乘员头盔(1105)CNCA-C11-15:2017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摩托车乘员头盔63.汽车用制动器衬片(1120)CNCA-C11-20:2020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汽车用制动器衬片**64.汽车安全玻璃(1301)CNCA-00C-008:2019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自我声明**65.汽车安全带(1104)**66.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1109、1116)**67.机动车辆间接视野装置(1110、1115)**68.汽车座椅及座椅头枕(1114)**68.汽车行驶记录仪(1117)**70.车身反光标识(1118)十一、农机产品(2种)71.植物保护机械(1401)CNCA-C14-01:2014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农机产品72.轮式拖拉机(1402)十二、消防产品(3种)73.火灾报警产品(1801)CNCA-C18-01:2020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火灾报警产品74.灭火器产品(1810)CNCA-C18-02:2020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灭火器产品75.避难逃生产品(1815)CNCA-C18-03:2020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避难逃生产品十三、安全防范产品(2种)76.入侵探测器(1901)CNCA-C19-01:2014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防盗报警产品77.防盗报警控制器(1902)十四、建材产品(3种)78.溶剂型木器涂料(2101)CNCA-C21-01:2014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装饰装修产品79.瓷质砖(2102)80.建筑安全玻璃(1302)CNCA-C13-01:2014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安全玻璃十五、儿童用品(3种)81.童车类产品(2201)CNCA-C22-01:2020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童车类产品82.玩具(2202)CNCA-C22-02:2020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玩具83.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2207)CNCA-C22-03:2014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十六、防爆电气(17种)84.防爆电机(2301)CNCA-C23-01:2019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防爆电气85.防爆电泵(2302)86.防爆配电装置类产品(2303)87.防爆开关、控制及保护产品(2304)88.防爆起动器类产品(2305)89.防爆变压器类产品(2306)90.防爆电动执行机构、电磁阀类产品(2307)91.防爆插接装置(2308)92.防爆监控产品(2309)93.防爆通讯、信号装置(2310)94.防爆空调、通风设备(2311)95.防爆电加热产品(2312)96.防爆附件、Ex元件(2313)97.防爆仪器仪表类产品(2314)98.防爆传感器(2315)99.安全栅类产品(2316)100.防爆仪表箱类产品(2317)十七、家用燃气器具(3种)101.家用燃气灶具(2401)CNCA-C24-01:2021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家用燃气器具102.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2402)103.燃气采暖热水炉(2403)注:*所标记产品为实施自我声明程序A(自选实验室型式试验+自我声明)的产品(7种),**所标记产品为实施自我声明程序B(指定实验室型式试验+自我声明)的产品(12种)。

  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关于对部分产品不再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对部分产品(见附件)不再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指定认证机构不再实施上述产品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注销已出具的上述产品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上述产品获证企业应将已购买未使用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退回标志发放管理机构,经核对后领取退款。附件:不再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产品清单序号产品名称产品类别代码对应CCC认证目录类别涉及CCC认证实施规则1矿用橡套软电缆0102电线《电气电子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电线金融及贸易结算电子设备0912信息技术设备CNCA-01C-021:2001《电气电子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信息技术设备金融及贸易结算电子设备(电磁兼容)》3声音和电视信号的电缆分配系统设备与部件0815音视频设备CNCA-01C-018:2001《电气电子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音视频设备声音和电视信号的电缆分配系统设备与部件(电磁兼容)》4卫星电视广播接收机0816音视频设备CNCA-01C-019:2001《电气电子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音视频设备卫星电视广播接收机(电磁兼容)》5调谐器0803音视频设备CNCA-01C-017:2010《电气电子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音视频设备》6黑白电视接收机及其他单色的电视接收机0810音视频设备CNCA-01C-017:2010《电气电子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音视频设备》7汽车内饰件中的“座椅护面”1111汽车零部件CNCA-02C-060:2005《机动车辆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汽车内饰件产品》8汽车内饰件产品中所有小于基本样品尺寸(356mm×100mm)的产品,如:密封条、装饰条、音响喇叭罩盖、车内灯以及地板、座椅护面、门内护板、前围/侧围/后围护板、车顶棚上的小内饰件等。1111汽车零部件CNCA-02C-060:2005《机动车辆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汽车内饰件产品》质检总局认监委

  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于5月10日一致通过一项规则议案通知,为婴儿车订立强制性安全标准。今年8月5日前,有关人士可就这项规则制订程序提交意见。《2008年消费品安全改进法》第104节规定,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必须为婴儿或幼儿耐用品颁布安全标准。这些标准大致上与适用的自愿性标准相同,但若委员会认为,订立较自愿性标准严格的标准,可以进一步减低与产品有关的受伤风险,便会制订较为严格的标准。过去4年,委员会为多类产品颁布了强制性标准,包括婴儿沐浴座、全尺寸婴儿床、非全尺寸婴儿床、幼儿学行车、幼儿床、游戏围栏、可携式床栏及婴儿秋千,现时正就其他产品订立标准,包括床边婴儿床、手提婴儿篮、软体婴幼儿背带,以及婴儿手推车和婴儿车。规则议案订明,婴儿手推车是配备车轮的车子,适用于运载婴儿至36个月的幼儿,而婴幼儿通常坐直或以半倾斜的姿势躺卧 至于婴儿车,婴儿通常仰卧在内。规则议案是根据自愿性标准ASTMF833-13,即《关于婴儿车的消费者安全标准规格》订立,并加入一项额外规定及测试方法,以防止婴儿车折叠铰链的位置对婴幼儿构成剪伤、挟伤或剪切危害。议案要求婴儿车的框架折叠动作不会构成剪伤、剪切或挟伤危害。自愿性标准ASTMF833-13处理一连串安全问题,包括与停车刹车器、静载重、稳定性/翻倒、使用者滞留、冲撃测试、车轮、上锁机制、铰链、结构妥善性、汽车座椅附件、顶蓬、手把、尖点或边缘及托盘等。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建议,新的婴儿车最终规定于《联邦纪事》公布后18个月即告生效。

  国家认监委关于拟指定/调整承担强制性产品认证相关任务的认证机构和实验室的公告为方便企业申请认证,合理利用检测资源,根据工作需要,我委将于近日依据《认证认可条例》和《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65号令)的有关规定,按照“合理布局,便利企业 总量控制,适度竞争 能力优先,综专结合”的方针,补充指定承担强制性产品认证相关任务的认证机构和实验室,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一、指定原则(一)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使用,资源合理利用。(二)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有CCC产品认证经验的认证机构、认证与检测一体化的认证机构和产业集中地的认证机构。(三)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有CCC产品检测经验的实验室和承担CCC认证相关标准制修订工作的专业实验室。二、拟指定认证机构、实验室的业务领域、地域及数量详见附件1。三、受理指定的申请条件(一)申请从事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的认证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依照条例规定设立,具有相应领域2年以上认证经历或者颁发相关产品认证证书20份以上 2.取得国家确定的认可机构的认可 3.在申请前6个月内无不良记录 4.本机构的法人性质、产权构成和组织结构等能够保证其强制性认证活动的客观公正 5.具备能够公正、独立和有效地从事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的技术与管理能力 6.具备从事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所需要并且可以独立调配使用的检测、检查资源,拥有与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符合条例规定的认证人员和稳定的财力资源。(二)申请从事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测活动的实验室,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能力,并经依法认定 2.获得资质认定并具有相关领域检测经验,从事检测工作2年以上或者对外出具相关产品检测报告20份以上 3.取得国家确定的认可机构的认可 4.在申请前6个月内无不良记录 5.本单位的法人性质、产权构成以及组织结构能够保证其公正、独立地实施检测活动 6.具备承担相应产品认证检测活动所需的全部设备、设施,或者经相关设备、设施所有权单位的授权,可以独立使用设备、设施 7.检测人员接受过与其承担的相应产品认证检测所必需的教育和培训,并掌握相关的标准、技术规范和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要求,具备必要的产品检测能力。四、指定工作安排(一)符合本公告第三项所述条件并愿意承担相应认证或检测任务的认证机构和实验室,请于2012年11月16日17:00前(以收到为准)将填写完成的申请书及电子版(申请表格见附件2)寄送国家认监委,并请注意以下事项:1.申请多个《拟指定认证机构、实验室的业务领域、地域及数量表》指定序号或者同一指定序号多行所列认证或检测任务的认证机构、实验室的,应按每一指定序号、每行对应要求分别填写申请书。2.各申请机构应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存在虚假、瞒报等情况的,一律取消指定资格,后果自负。3.为保证工作秩序,我委不受理直接上门报送材料 寄送材料推荐使用EMS邮政特快专递,由质检总局收发室统一收取。(二)2012年11月19日至11月30日,国家认监委对申请机构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反馈给申请机构。(三)2012年12月3日至12月14日,国家认监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提出评审结论。需要时,国家认监委将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调查,本阶段所需时间将相应延长。(四)2012年12月28日前,国家认监委确定并公布本次指定认证机构和实验室的名录及业务范围。需要进行现场调查时,本阶段完成时间将相应顺延。(五)申请机构对指定决定有异议的,自指定名录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国家认监委提出书面申诉和投诉。五、信息咨询及联络(一)电气电子类联系人:邱磊电话E-mail:二)非电气电子类联系人:薛岩电话E-mail:.cn(三)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邮编100088,国家认监委认证监管部附件:1.拟指定认证机构和实验室的业务领域、地域及数量表认证机构序号业务领域拟指定认证机构所在的地域(拟指定业务地域)拟指定认证机构数量实施规则号产品名称1CNCA-01C-010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国内(国内外)12CNCA-01C-011开关和控制设备类产品国内(国内外)13CNCA-01C-012整机保护设备类产品国内(国内外)14CNCA-01C-017音视频设备国内(国内外)25CNCA-01C-020信息技术设备国内(国内外)2认证实验室序号业务领域拟指定实验室所在的地域(拟指定业务地域)拟指定实验室数量实施规则号产品名称1CNCA-01C-001电线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开关江苏(江苏)1深圳(深圳)13CNCA-01C-005工业用插头插座和耦合器广东(广东)1上海(上海、浙江、江苏、安徽)14CNCA-01C-008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电器附件安装盒和外壳上海(上海、浙江、江苏、安徽)15CNCA-01C-009小型熔断器的管状熔断体北京(华北、东北、西北、山东)16CNCA-01C-010低压成套开关设备西南(西南)17CNCA-01C-011开关和控制设备类产品浙江(浙江)18CNCA-01C-012整机保护设备类产品浙江(浙江)19CNCA-01C-015电焊机国内(国内外)110CNCA-01C-016家用电冰箱和食品冷冻箱江苏(江苏)1安徽(安徽)1家用电动洗衣机广东(广东)1安徽(安徽)1重庆(重庆)1电热水器安徽(安徽)1电风扇、贮水式电热水器、快热式电热水器、真空吸尘器、电灶、灶台、烤炉和类似器具、微波炉、电饭锅深圳(深圳)111CNCA-01C-020微型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重庆(重庆)1电源适配器充电器浙江(浙江)112CNCA-01C-022灯具江苏(江苏)1灯具厦门(厦门)1照明电器广东(广东)113CNCA-07C-031移动用户终端广东(广东)3天津(天津)114CNCA-02C-023汽车(仅限M2、M3类汽车)山东(国内)1汽车(仅限专用汽车)湖北(湖南、湖北)115CNCA-02C-024摩托车广东(广东)1摩托车(仅限电动摩托车)江苏(江苏)116CNCA-02C-026汽车安全带国内(国内)217CNCA-03C-027汽车轮胎广东(广东、广西、海南)1天津(华北)118CNCA-04C-028建筑安全玻璃重庆(重庆)1上海(上海)119CNCA-12C-050瓷质砖山东(山东)120CNCA-12C-051混凝土防冻剂辽宁(东北)121CNCA-02C-055机动车喇叭国内(国内)1广东(广东)122CNCA-02C-056机动车回复反射器国内(国内)2广东(广东)1江苏(江苏)123CNCA-02C-057机动车制动软管总成国内(国内)124CNCA-02C-058汽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国内(国内)2江苏(江苏、浙江、上海)125CNCA-02C-059汽车后视镜国内(国内)2广东(广东)1江苏(江苏)126CNCA-02C-060汽车内饰件国内(国内)1广东(广东)1安徽(安徽)127CNCA-02C-061汽车门锁及门保持件国内(国内)128CNCA-02C-062汽车燃油箱国内(国内)129CNCA-02C-063汽车座椅及头枕国内(国内)130CNCA-02C-064摩托车后视镜广东(广东)131CNCA-02C-065摩托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广东(广东)132CNCA-13C-068童车类产品国内(国内外)3河北(河北)133CNCA-13C-069电玩具类产品国内(国内外)3广东(广东)134CNCA-13C-070塑料玩具类产品国内(国内外)1广东(广东)135CNCA-13C-071金属玩具类产品国内(国内外)1广东(广东)136CNCA-13C-072弹射玩具类产品国内(国内外)2广东(广东)137CNCA-13C-073娃娃玩具类产品国内(国内外)2广东(广东)12.申请成为强制性产品指定认证机构、检查机构与实验室的申请书.doc国家认监委2012年10月25日

  为保证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有效实施,现就汽车及汽车零部件产品强制性认证执行标准的有关要求公告如下:一、新申请认证的产品需按照附表中所列标准要求(含实施日期要求)进行认证。二、对于标准修订的情况,如果无新增试验项目,已获证产品无须再进行实验,可直接换发新版认证证书 对于新版标准实施前已经出厂、投放市场并且已经不再生产的获证产品,无需按新版标准重新进行确认和换发新版认证证书。三、对于已获证产品,如标准已明确规定在生产产品实施过渡期的,持证人应在标准规定的日期前,依据相应标准完成认证证书的变更、换版工作 如标准规定的实施过渡期不足本公告发布后12个月的,持证人应在本公告发布后12个月内依据相应标准完成认证证书的变更、换版工作。四、对于在本公告规定的各标准换版截止日期后,仍未完成证书换版工作的,认证机构应暂停相应产品的认证证书,逾期三个月仍未完成证书换版工作的,认证机构应撤销相应产品的认证证书。五、各相关指定实验室应在2011年12月31日前,向我委认证监管部上报依据附表中所列标准检测能力情况,以及获得实验室资质认定和认可的情况。表1.新修订的标准序号标准号及名称发布日期实施日期认证标准执行日期规定1GB11555-2009《汽车风窗玻璃除霜和除雾系统的性能和试验方法》(汽车认证实施规则试验项目编号:01—06,01-07)2009.09.302011.01.01无2GB11550-2009《汽车座椅头枕强度要求和试验方法》(汽车认证实施规则试验项目编号:02-04)2009.09.302011.01.01新认证的M1类车型,自2011年1月1日实施,新认证的M1类外的车型,本标准自2011年7月1日起实施;在生产M1类车型,自2012年1月1日实施,对于在生产的M1类外的车型,本标准自2012年7月1日起实施。3GB11566-2009《乘用车外部凸出物》(汽车认证实施规则试验项目编号:02-07)2009.09.302011.01.01新认证车型,自2011年1月1日实施;对于在生产车型,自2012年1月1日实施。4GB11552-2009《乘用车内部凸出物》(汽车认证实施规则试验项目编号:02—08)2009.09.302012.01.01新认证车型,自2012年1月1日实施;在生产车型,自2013年1月1日实施。5GB16897-2010《制动软管的结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汽车认证实施规则试验项目编号:06-03)2010.01.102011.07.01无6GB/T18332.1-2009《电动道路车辆用铅酸蓄电池》(汽车认证实施规则试验项目编号:02-20)2009.05.062009.11.01无7GB7063-2011《汽车护轮板》(汽车认证实施规则试验项目编号:02-10)2011.05.122012.01.01对于新认证车型,自2012年1月1日实施;对于在生产车,自2014年1月1日实施。8GB11557-2011《防止汽车转向机构对驾驶员伤害的规定》(汽车认证实施规则试验项目编号:02-14)2011.05.122012.01.01对于新认证车型,自2012年1月1日实施,对于在生产产品,自2013年1月1日实施。9GB11568-2011《汽车罩(盖)锁系统》(汽车认证实施规则试验项目编号:01-15)2011.05.122012.01.01无10GB14023-2011《车辆、船和自由内燃机驱动的装置无线电骚扰特性限值和测量方法》(汽车认证实施规则试验项目编号:03-06)2011.07.292012.01.01无表2.新增的标准序号标准号及名称发布日期实施日期认证标准执行日期规定1GB26134-2010《乘用车顶部抗压强度》(汽车认证实施规则试验项目编号:01-21)2011.01.142012.01.01无2GB/T14172-2009《汽车静倾翻稳定性台架试验方法》(汽车认证实施规则试验项目编号:01—03)2009.03.232010.01.01无3GB24315-2009《校车标识》(汽车认证实施规则试验项目编号:01-01-01)2009.09.302010.01.01无4GB24406-2009《专用小学生校车座椅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汽车认证实施规则试验项目编号:02-03)2009.09.302010.07.01无5GB24407-2009《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汽车认证实施规则试验项目编号:01-18)2009.09.302010.07.01新认证车型自2010年7月1日实施,其中第4.2条2012年1月1日实施。6GB25990-2010《车辆尾部标志板》(汽车认证实施规则试验项目编号:04-15)2011.01.102012.01.01无7GB25991-2010《汽车用LED前照灯》(汽车认证实施规则试验项目编号:04-02)2011.01.102012.01.01无8GB/T24552-2009《电动汽车风窗玻璃除霜除雾系统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汽车认证实施规则试验项目编号:01-06/07)2009.10.302010.07.01无9GB/T24549-2009《燃料电池电动汽车安全要求》(汽车认证实施规则试验项目编号:02-20)2009.10.302010.07.01无10GB/T4094.2-2005《电动汽车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标志》(汽车认证实施规则试验项目编号:01-12)2005.07.132006.02.01无11GB26511-2011《商用车前下部防护要求》(汽车认证实施规则试验项目编号:02-22)2011.05.122013.01.01对新认证车型自2013年1月1日实施,对在生产产品自2015年1月1日实施。12GB26512-2011《商用车驾驶室乘员保护》(汽车认证实施规则试验项目编号:02-23)2012.01.012012.01.01无13GB/T18487.1-2001《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一般要求》(汽车认证实施规则试验项目编号:02-20)2001.11.022002.05.01无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机动车玻璃安全技术规范》等16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其中包含两项汽车行业强制性国家标准,均由TC114(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339(工业和信息化部)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代替标准号实施日期1GB9656-2021机动车玻璃安全技术规范GB-01-012GB40164-2021汽车和挂车制动器用零部件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2022-01-01一、《机动车玻璃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机动车玻璃安全技术规范》起草单位为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等。修订后的标准技术内容参考UNR43。无相关产品标准类的ISO标准可采用。部分项目的检验方法修改采用相关ISO标准。修订后标准与GB9656-2003的变化对比见表1。表1GB9656-2021修订版与2003版对比No.项目2003版修订版水平分析1前言/强制条款部分条款强制全文强制——2范围只适用于汽车明确了适用的车的类别。根据实际应用对适用范围的车辆定义更清晰、准确。优于2003版3术语无增加18个术语使标准结构合理、使用方便。优于2003版4分类包括分类及应用部位说明删除应用部位说明,符合GB1.1要求。优于2003版5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总则对原片提出要求,将要求分为主要技术要求及一般技术要求删除原片要求及主要技术要求和一般技术要求的分类;将各种安全玻璃材料在不同应用部位需满足的要求以表格形式列出;提出钢化玻璃应用限制条件;增加了贴膜玻璃的要求。便于对各种安全玻璃材料的总体要求有全面的了解,使标准更便于。优于2003版6厚度对夹层玻璃、钢化玻璃、区域钢化玻璃及塑玻复合材料及中空安全玻璃的单片厚度偏差提出了要求。技术要求:1.根据最新浮法玻璃标准,修订单片玻璃的厚度偏差;2.增加刚性塑料;3.对中空玻璃总厚度提出偏差要求;4.修改了对夹层玻璃及塑玻复合材料厚度偏差的描述。5.删除了区域钢化的内容试验方法:增加HUD玻璃的内容针对所有安全玻璃材料分别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考虑了最新产品的需求,采用了最新原材料标准。优于2003版7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可见光透射比按车型、视区规定了最低可见光透射比值技术要求:1.增加对后风窗的要求;2.修改视区;试验方法:对试验设备“接受器及配套指示仪器的线性”略有修改,删除“或在读数量程的±10%之内,选择小值”。修改后的视区划分更符合目前车辆风窗玻璃设计要求;试验方法规定更科学。优于2003版8副像偏离按车型、视区规定了最高副像偏离值技术要求:1.修改视区;2.对不做检查区域进行补充规定;试验方法:1.对于靶式光源仪,增加了单环靶的结果表达;2.对于准直望远镜,调整了装置图中样品方向;将“可先用靶式光源仪以简单快速的扫描方法检查安全玻璃”列为可选择的过程;将结果表达中设计试验程序的表述移到试验过程。修改后的视区划分更符合目前车辆风窗玻璃设计要求;试验方法表述符合GB1.1的要求。优于2003版9光畸变按车型、视区规定了最高光畸变值技术要求:1.修改视区;2.对不做检查区域进行补充规定;试验方法:对光源进行了修订,改为:150W石英卤素灯(如果不使用滤光片)或250W石英卤素灯(使用绿色滤光片)。修改后的视区划分更符合目前车辆风窗玻璃设计要求;试验方法更具有可操作性。优于2003版10颜色识别对视区带色风窗提出的要求删除此项透射比不低于70%的视区带色前风窗玻璃不影响对交通信号颜色的识别。优于2003版11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抗磨性针对风窗及侧窗用夹层玻璃及塑玻复合材料技术要求:1.增加刚性塑料要求;2.增加该项目的适用部位试验方法:增加了对塑料材料的试验方法。使该要求更具合理性。优于2003版12人头模型冲击用于风窗及风窗以外部位的各种材料,钢化玻璃除外技术要求:1.删除前风窗以外夹层玻璃、塑玻复合材料的人头模型冲击要求;2.增加刚性塑料要求。3.对夹层玻璃冲击后状态要求表述更准确4.删除了区域钢化内容试验方法:增加了对刚性塑料的试验方法,包括对带减速装置人头模型冲击试验设备的校准方法。符合GTR6的要求,要求更明确。优于2003版13抗穿透性针对风窗用夹层玻璃及塑玻复合材料同2003版无变化14抗冲击性针对夹层玻璃、塑玻复合材料及钢化玻璃在高、低及常温下的冲击状态技术要求:1.对夹层玻璃的称重要求进行修改;2.增加刚性塑料、HUD玻璃的要求;3.修改了前风窗以外夹层玻璃冲击后碎片剥落要求。试验方法:1.增加了对刚性塑料进行试验的内容;2.对冲击高度进行修改;3.增加了高、低温冲击试验的试验时机要求。要求更明确,试验方法更具可操作性。优于2003版15碎片状态针对区域钢化及钢化玻璃技术要求:1.对长条碎片的要求修订描述;2.删除钢化玻璃的补做内容。3.删除了区域钢化内容试验方法:按曲率半径200mm对钢化玻璃的冲击点进行了修订。对长条碎片的要求更精准,对钢化玻璃的要求予以了加严。优于2003版16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柔性无此项针对刚性塑料,新增项目。引入新材料。优于2003版17耐高温性针对夹层玻璃、塑玻复合材料技术要求:无变化。试验方法:1.增加了对样品的要求;2.删除了对样品数量的要求;3.增加了对超温控制的要求。检验操作控制更严格。优于2003版18耐辐照性针对夹层玻璃、塑玻复合材料技术要求:无变化。试验方法:1.增加了对样品的要求;2.删除了对样品数量的要求;3.增加了辐照强度的要求。检验操作控制更严格。优于2003版19耐湿性针对夹层玻璃、塑玻复合材料技术要求:1.原要求不变;2.增加了对刚性塑料的要求。试验方法:1.增加了对样品的要求;2.删除了对样品数量的要求;3.修改了试验后样品状态评价时机的要求;4.增加刚性塑料内容。检验操作控制更严格,引入新材料。优于2003版20耐温度变化性针对塑玻复合材料技术要求:无变化。试验方法:增加样品放置要求。检验操作控制更严格。优于2003版21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耐燃烧性针对塑玻复合材料技术要求:1.增加刚性塑料的要求;2.降低燃烧速度试验方法:无变化。加严要求,引入新材料。优于2003版22耐化学侵蚀性针对塑玻复合材料技术要求:增加刚性塑料的要求。试验方法:根据刚性塑料增加负重法试验方法引入新材料。优于2003版23耐模拟气候性无针对刚性塑料,新增项目。引入新材料。优于2003版24挥发性有机物无针对贴膜玻璃,新增项目关注贴膜玻璃环保性能,优于2003版25检验规则对型式检验及认证检验的抽样规则进行了规定删除根据全文强制要求,删除此部分内容26判定规则写入试验方法条款以规范性附录的形式对每一项技术的判定进行了规定有利于标准整体框架的协调,简单扼要,便于使用,优于2003版27实施日期无根据强标使用特点,规定出过渡期使标准更具实施性28边缘应力有删除该项在2003版中针对钢化玻璃,为一般性技术要求,非强制项目29表面应力有删除该项在2003版中针对弯型夹层玻璃及塑玻复合材料,为一般性技术要求,非强制项目30耐模拟气候性有删除该项在2003版中该项目针对塑玻复合材料,为一般性技术要求,非强制项目31露点有删除该项在2003版中该项目针对安全中空玻璃,为一般性技术要求,非强制项目32加速耐久性能有删除该项在2003版中该项目针对安全中空玻璃,为一般性技术要求,非强制项目33太阳能特性该两项原计划在9656修订时应加入,针对目前汽车玻璃节能特性,是两个非常有现实意义的项目,也是申请9656修订目的之一,属于非强制性项目。但由于此次标准项目更改为安全技术规范,这两个项目也不能写入。34可见光反射比二、《汽车和挂车制动器用零部件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国家标准《汽车和挂车制动器用零部件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泛亚汽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汽车制动系统有限公司、烟台孚瑞克森汽车制动部件有限公司、河北星月制动元件有限公司、重庆红宇摩擦制品有限公司、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长春一汽富晟特比克制动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包含术语和定义、试验相关要求、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包装和标志、产品一致性等。本标准与UNR90的主要结构变化对比见表2。表2本标准与UNR90主要技术要素对比本标准UNR90章节编号章节标题章节编号章节标题1范围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2定义——3认证申请——4认证4试验相关要求——5技术要求5技术要求及试验6包装和标志6包装和标志——7换装零件的变更和扩展7产品一致性8产品一致性——9产品不一致性的惩罚——10产品完全停产——11有权进行认证试验的技术服务部门和型式认证权威机构的名称和地址——12过渡期规定根据我国标准化相关文件规定,本标准除采用我国对应的规范性引用文件替代UNR90的规范性引用文件外,还增加了5项规范性引用标准,本标准涉及的规范性引用标准与UNR90规范性引用文件对应情况见表3。表3本标准规范性引用文件与UNR90对应关系一览表序号本标准规范性引用文件UNR90规范性引用文件1GB/T131-2006产品几何技术规范(GPS)技术产品文件中表面结构的表示法(ISO1302:2002,IDT)ISO1302:2002Geometricalproductspecifications(GPS)-Indicationofsurfacetextureintechnicalproductdocumentation2GB/T228.1-2010金属材料拉伸试验第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ISO6892-1:2009,MOD)ISO6892:1998Metallicmaterials–Tensiletestingatambient3GB/T231.1-2009金属材料布氏硬度试验第1部分:试验方法(ISO6506-1:2005,MOD)ISO6506-1:2005Metallicmaterials–Brinellhardnesstest–Part1:Testmethod4GB/T3398.2-2008塑料硬度测定第2部分:洛氏硬度(ISO2039-2:1987,IDT)ISO2039-2:1987Plastics–Determinationofhardness–Part2:Rockwellhardness5GB/T5620道路车辆汽车和挂车制动名词术语及其定义--6GB5763汽车用制动器衬片--7GB/T7216-2009灰铸铁金相检验(ISO945-1:2008,MOD)ISO945-1:2008Microstructureofcastiron–Part1:Graphiteclassificationbyvisualanalysis8GB126760-2014商用车辆和挂车制动系统技术条件及试验方法UNNo.13UniformprovisionsconcerningtheapprovalofvehiclesofcategoriesM,NandOwithregardtobraking9GB21670-2008乘用车制动系统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UNR13-HUniformprovisionsconcerningtheapprovalofpassengercarwithregardtobraking10GB/T22309-2008道路车辆制动衬片盘式制动块总成和鼓式制动蹄总成剪切强度试验方法(ISO6312:2001,IDT)ISO6312:2001Roadvehicles–Brakelinings–Shearstrengthofdiscbrakepadanddrumbrakeshoeassemblies–Testprocedure11GB/T22310-2008道路车辆制动衬片盘式制动衬块受热膨胀量试验方法(ISO6313:1980,IDT)ISO6313:1981Roadvehicles–Brakelinings–Effectsofheatondimensionsandformofdiscbrakepads–Testprocedure12GB/T22311-2008道路车辆制动衬片压缩应变试验方法(ISO6310:2001,IDT)ISO6310:2001Roadvehicles–Brakelinings–Compressibility–Testprocedure13QC/T239-2015商用车辆行车制动器技术要求及台架试验方法--14QC/T556汽车制动器温度测量和热电偶安装--15QC/T564-2018乘用车行车制动器性能要求及台架试验方法--

  我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成果概览2001年,为兑现我国加入WTO的郑重承诺,消除解决重复认证、重复评价的问题,国家认监委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四个统一”的原则(即“统一标准、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统一产品目录、统一收费标准、统一标志”),建立了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2002年5月1日,指定认证机构开始受理CCC认证申请。法规体系全面建立以规范工作、加强监管、提高认证有效性为目标,CCC认证制度历经10年的探索与实践,建立了以《产品质量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法》、《标准化法》为基础、以《认证认可条例》为核心、以部门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为配套的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以《消防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为代表的6部法律法规中,也明确规定了将强制性认证作为保障产品质量安全的市场准入监管手段。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出台的多份部门规章和300余份规范性文件覆盖了CCC认证的制度建设、机构指定、认证实施、执法监督、实施规则、目录界定、免办、标志、收费等各个环节,为制度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认证规模持续扩大CCC认证范围已从最初的19大类132种产品发展到了现在的22大类163种产品,覆盖了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电工、电子、电信、农机、机动车、建材、安防消防、医疗器械、轻工、化工等对国民经济有重要影响的10个行业。针对CCC目录内产品,国家认监委共计发布认证实施规则78份,明确了相关产品的认证申请、型式试验、工厂检查、单元划分、认证批准、证后监督,以及认证变更、认证扩展、标志使用等规定和要求。截至2012年3月,CCC证书累计发放近61.8万张,累计获证企业近8.8万家 处于有效状态的认证证书为30.9万张,其中境内证书包括28.4万张,境外证书包括2.5万张 持有有效证书的生产企业共计4.6万家,其中境内企业4.2万家,境外企业4000余家,境外企业覆盖了78个国家和地区 累计发放标准规格标志近39.9亿枚,核发印刷模压标志批准书近43.1万张。实施机构不断发展目前,强制性产品认证共有指定认证机构10家、实验室158家。自CCC认证制度实施起,国家认监委就指定了CCC认证标志发放管理中心对CCC标志进行发放和管理 认监委信息中心负责CCC认证获证证书和数据的管理。CCC认证对工厂检查员实行统一的注册管理制度。作为技术保障,认可中心、认证认可技术研究所在制度设计、专项监督工作中都已充分体现了其技术支撑作用。同时,国家认监委已成立24个技术专家组,共有专家557名,全面覆盖了认证、检测、工厂检查等各个环节,各技术专家组以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要求为依据,结合CCC认证实施的具体情况,解决了大量技术方面的疑难问题,保障了CCC认证工作的顺利实施。监管体系日益完善为规范认证行为,经过不断探索,国家认监委建立完善了“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认可约束、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五位一体的监管体系。CCC认证的行政监管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国家认监委建立并组织实施覆盖指定认证机构、指定实验室、工厂检查员、获证企业和获证产品也是“五位一体”的专项监督检查体系 另一方面,地方质检两局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辖区内CCC认证行为的行政监管和执法查处。为提升CCC认证工作质量,国家认监委一直把强化认证机构和实验室监督作为重要工作来抓。自制度实施以来,国家认监委在认可中心的大力协助下,组织开展了对认证检测活动和结果的专项监督,规范了CCC认证检测工作。同时,国家认监委高度重视获证产品的最终质量,组织地方两局开展了获证产品抽查,加强获证产品国家监督抽查结果的质量分析与处理工作。国际化程度逐步提升作为国际通行做法,CCC认证一直遵循WTO/TBT协议及国际认证认可通行准则,并积极开展国际互认合作。在多边合作方面,中国作为IECEE-CB体系(国际电工委员会关于电工产品测试证书的互认体系)成员,2005年-2011年,指定认证机构按照互认规则,累计认可IECEE各成员国颁发的CB测试证书16800余张,认可CB证书数量呈逐年增长趋势。另外,国家认监委高度关注CCC认证用标准的适用性和与国际标准接轨的情况。目前,CCC认证所采用的标准共计361项,其中等效、等同、修改采用的国际标准共计248项,采标率达到了69%。附录:158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实验室名单授权号实验室名称1信息产业部第四研究所(电子工业安全与电磁兼容检测中心)2信息产业部第三研究所(国家广播电视产品检测中心)3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4中国赛宝实验室5广州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6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中国家用电器检测所)7机械工业北京电工技术经济研究所(机械工业电线电缆质量检测中心(北京))8上海电缆研究所(国家电线电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9上海电器设备检测所10成都电气检验所11上海电气器具检验测试所12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13上海时代之光照明电器检测有限公司(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14中国泰尔实验室15信息产业部通信计量中心16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特种电器检测站17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电产品检测技术中心工业品与原材料检测技术中心18浙江立德产品技术有限公司19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电产品检测中心工业产品检测中心20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业品检测技术中心21沈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电子电器产品检测中心22深圳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23广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电气安全实验室24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25中北电磁兼容联合实验室26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检测研究院27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28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院29成都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30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31大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32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33山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34机械工业办公自动化设备检验所35上海工业自动化仪表研究所仪器仪表及自控系统检验测试所36北京尊冠信息技术产品质量检验认证有限公司(国家电子计算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37湖南电器检测所38国家电力公司武汉高压研究所39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40浙江科正电子信息产品检验有限公司(国家电子计算机外部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41北京橡胶工业研究设计院(国家橡胶轮胎监督检验中心)42广州橡胶工业制品研究所(化学工业力车胎质量监督检验中心)43青岛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44中国化工橡胶株洲研究设计院乳胶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45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国家安全玻璃及石英玻璃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建筑材料工业环境监测中心)、(国家建筑材料测试中心)46秦皇岛玻璃工业研究设计院(国家玻璃质量监督检验中心)47国家植保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农业部南京农业机械化研究所植保与清洗机械检验实验室48国家农机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标准与质量检测中心49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50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51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所52辽宁省医疗器械检验所53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54上海市医疗器械检测所55长春汽车检测中心(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长春))56襄樊达安汽车检测中心(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襄樊))57天津汽车检测中心(国家轿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58重庆中交机动车检测中心(国家客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59重庆汽车检测中心(国家重型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60机械科学研究院(机械工业工程机械军用改装车试验场)61天津摩托车质量监督检验所(国家摩托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62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摩托车检测技术研究所(国家摩托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宝鸡))63南昌摩托车质量监督检验所64上海机动车检测中心(国家机动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65公安部上海消防科学研究所(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66公安部沈阳消防科学研究所(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67公安部天津消防科学研究所(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68合肥通用机械产品检测所69/70辽宁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沈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71天津发配电及电控设备检测所72甘肃电器科学研究院73重庆电气产品检测中心74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75沈阳电气传动研究所76浙江省机电产品质量检测所77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电实验室78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79厦门检验检疫局电子电器检验实验室80武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81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82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83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84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85湖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86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国家建筑装修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87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所88江苏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所89无锡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90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91重庆市电子电器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站92宁波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93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94辽宁电力科学研究院(东北电力电器产品质量检测站)95青岛检验检疫局工业产品安全检测中心96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97江苏省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98杭州市质量监督检测院99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100重庆市摩托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摩托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重庆))101国家无线中国化学建设总公司常州涂料化工研究院(国家涂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103北京化工研究院(国家化学建筑材料测试中心)104广州合成材料研究院(化学工业合成材料老化质量监督检验中心)105广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106咸阳建筑卫生陶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建筑卫生陶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107广东省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108广东省陶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国家轻工业装饰材料陶瓷质量监督检测广州站)109济南汽车检测中心11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111国家电工仪器仪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112沈阳公正检验集团113湖北省电力试验研究院114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电气安全检测中心115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116青岛致鉴检验有限公司117国家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药具质量监测中心118广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119山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120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121重庆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122辽宁省建筑材料监督检验院123江西检验检疫局景德镇陶瓷检测中心124江苏大学车辆产品实验室125北京中汽寰宇机动车检验中心126武汉汽车车身附件研究所质量监督检验中心127江苏省车用灯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128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监督检测中心129国家汽车零部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长春)130中华人民共和国扬州进出口玩具检验所131江苏检验检疫自行车检测中心132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玩具检测中心133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粤东玩具检测中心134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玩具检测技术中心135中国上海进出口玩具检测中心136国家玩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方圆玩具检验所)137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138国家自行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139国家拖拉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140国家拖拉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洛阳)/洛阳西苑车辆与动力检验所有限公司141山东省农业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山东省农业机械科学研究所产品质量检测中心142机械工业拖拉机农用运输车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吉林大学车辆产品检测实验室143农业部农用动力机械及零配件质量监督检测测试中心/四川省农业机械鉴定站144山东省医疗器械产品质量检验中心145深圳市药品检验所146吉林省医疗器械检验所147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所148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149安徽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所)150重庆医疗器械质量检验中心151四川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152云南省医疗器械检验所153甘肃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154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轻工产品检测中心155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院)公路交通试验中心156镇江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157中认英泰(苏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158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国家防火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更多信息请点击:承担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测任务的实验室及其业务范围(2012年3月21日更新)

  来自巴西国际计量、标准化和工业质量机构(INMETRO)符合性评估理事会消息,巴西近日对在国内生产、进口以及在国内市场出售的汽车零部件产品加贴符合性标签的最后期限进行了再次声明。声明涉及汽车玻璃、电池、轮辋等多类汽车产品,并依据产品种类规定了不同的最后期限。检验检疫部门提醒汽车零部件制造商及进口商,许多汽车零部件加贴符合性标签规定的最后期限已经到期,因此生产厂家和进口商在巴西市场上只能经营出售通过认证的部件。但上述要求不适用于那些进行汽车组装的部件(不含必须通过认证的车轮以及汽车电池)、召回的汽车配件或从1999年12月31日起停止生产的汽车配件。

  12月29日,国家认监委发布《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2016年度第4批强制性产品认证实验室日常指定决定的公告》,对2016年度第4批强制性产品认证实验室日常指定决定予以公告。公告的实验室涉及汽车内饰、汽车照明、电器附件、低压电器等领域的多项指定业务范围。Cary7000全能型UV-Vis-NIR在材料分析领域内的应用通知公告原文如下:国家认监委2016年第37号公告《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2016年度第4批强制性产品认证实验室日常指定决定的公告》2016年第37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管理办法》(质检总局第65号令)、《国家认监委关于调整从事强制性产品认证以及相关活动的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实验室指定行政审批要求的公告》(国家认监委2016年第11号公告)和《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进一步深化强制性认证实施机构指定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举措的公告》(国家认监委2015年第34号公告)有关要求,现对2016年度第4批强制性产品认证实验室日常指定决定予以公告。对本指定决定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委提出申诉或投诉(请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国家认监委2016年12月28日2016年度第4批强制性产品认证实验室日常指定决定指定项目编号产品领域实施规则指定实验室指定业务范围3.2电器附件CNCA-C02-01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02501)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电器附件)中的下列产品--插头插座(家用和类似用途(仅转换器产品(带有国外标准插头或插座的除外)和带有国标组合孔的延长线插座(电线加长组件)产品))、器具耦合器(家用和类似用途)成都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02601)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电器附件)中的下列产品--插头插座(家用和类似用途(仅转换器产品(带有国外标准插头或插座的除外)和带有国标组合孔的延长线插座(电线加长组件)产品))、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开关3.3低压电器CNCA-C03-01CNCA-C03-02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06601)低压元器件中的下列产品(短路电流强度420V120kA及以下)--交流半导体电动机控制器和启动器、控制和保护开关电器、设备用断路器、家用及类似用途机电式接触器、SMCB、RCCB、RCBO、PRCD、SRCD、剩余电流保护继电器、低压熔断器浙江省机电产品质量检测所(06801)低压元器件中的下列产品(短路电流强度420V120kA及以下)--低压熔断器机械工业高原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15301)低压成套开关设备中的下列产品(短时耐受电流强度420V100kA1s及以下)--成套电力开关和控制设备、母线干线系统(母线槽)、配电板、建筑工地用成套设备法人单位:云南省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机械工业高原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3.13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机动车辆间接视野装置车身反光标识CNCA-C11-07CNCA-C11-08CNCA-C11-13江苏检验检疫车辆灯具检测实验室(14301)机动车辆间接视野装置4.3电线电缆电器附件小功率电动机CNCA-C01-01CNCA-C02-01CNCA-C04-01方圆广电检验检测股份有限公司(18301)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气装置(电器附件)中的下列产品--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开关4.4电线电缆电器附件小功率电动机CNCA-C01-01CNCA-C02-01CNCA-C04-01苏州UL美华认证有限公司(15501)电线电缆中的下列产品--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线小功率电动机CNCA-C04-01方圆广电检验检测股份有限公司(18301)小功率电动机东莞精准通检测认证股份有限公司(18701)小功率电动机中的下列产品--GB12350覆盖的小功率电动机方圆检测认证有限公司(18801)小功率电动机5.3汽车内饰件CNCA-C11-09青岛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04003)汽车内饰件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汽车零部件检测中心(14101)汽车内饰件法人单位:宁波汽车零部件检测有限公司方圆广电检验检测股份有限公司(18301)汽车内饰件深圳安博检测股份有限公司(18901)汽车内饰件5.4溶剂型木器涂料CNCA-C21-01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19001)溶剂型木器涂料

  近日,国家认监委发布了第四届强制性产品认证技术专家组组成的公告,专家组包括了:认证技术、工厂、电子、家用电器、照明电器、低压元件、电线电缆、汽车及部件、安全玻璃、建材、农机等25组。公告全文如下:国家认监委2013年第26号公告国家认监委关于第四届强制性产品认证技术专家组组成的公告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技术专家组管理办法》,强制性产品认证技术专家组换届工作已顺利完成,现将第四届强制性产品认证技术专家组名单予以公布。附件:第四届强制性产品认证技术专家组名单.doc国家认监委2013年9月6日

  日前,国家认监委发布公告,宣布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实验室名称等信息变更。名单如下: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实验室名称等信息变更确认表(注:下划线部分为发生变化的项目)变更前信息变更后信息实验室编号实验室名称指定业务范围实验室地址及联系方式法人名称实验室编号实验室名称指定业务范围实验室地址及联系方式法人名称00601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有限公司(中国家用电器检测所)CNCA-C01-01:电线电缆中的下列产品--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线电缆和聚氯乙烯绝缘电线.3~.5、JB/T8734.2~.5覆盖的型号产品)CNCA-C02-01: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电器附件)中的下列产品--电线组件、插头插座(家用和类似用途)、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开关、器具耦合器(家用和类似用途)、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电器附件外壳、小型熔断器的管状熔断体CNCA-C04-01:小功率电动机CNCA-C05-01:电动工具中的以下产品--电钻、电动砂轮机、往复锯、砂光机CNCA-C07-01: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CNCA-C08-01:音视频设备中的下列产品--除显像(示)管外的其它产品CNCA-C09-01:信息技术设备CNCA-C10-01:照明电器中的下列产品--除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用电子镇流器外的其它产品CNCA-C16-01:电信终端设备中的下列产品--传真机、调制解调器(含卡)、固定电话终端及电话机附加装置、集团电话、ISDN终端、数据终端(含卡)、多媒体终端CNCA-C22-02:玩具产品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八路3号联系人:潘权电话传真E-mail:网址:邮编:100176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00601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有限公司(中国家用电器检测所)CNCA-C01-01:电线电缆中的下列产品--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线电缆和聚氯乙烯绝缘电线.3~.5、JB/T8734.2~.5覆盖的型号产品)CNCA-C02-01: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电器附件)中的下列产品--电线组件、插头插座(家用和类似用途)、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开关、器具耦合器(家用和类似用途)、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电器附件外壳、小型熔断器的管状熔断体CNCA-C04-01:小功率电动机CNCA-C05-01:电动工具中的以下产品--电钻、电动砂轮机、往复锯、砂光机CNCA-C07-01: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CNCA-C08-01:音视频设备中的下列产品--除显像(示)管外的其它产品CNCA-C09-01:信息技术设备CNCA-C10-01:照明电器中的下列产品--除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用电子镇流器外的其它产品CNCA-C16-01:电信终端设备中的下列产品--传真机、调制解调器(含卡)、固定电话终端及电话机附加装置、集团电话、ISDN终端、数据终端(含卡)、多媒体终端CNCA-C22-02:玩具产品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八路3号联系人:潘权电话传真E-mail:网址:邮编:100176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有限公司09901济南汽车检测中心(国家重型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CNCA-C11-01:汽车中的下列产品--N、O类汽车CNCA-C11-05:机动车喇叭CNCA-C11-06:机动车制动软管CNCA-C11-09:汽车内饰件CNCA-C11-10:汽车门锁及门保持件CNCA-C11-11:汽车燃油箱山东省济南市英雄山路165号联系人:孙利电话传线济南汽车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国家重型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CNCA-C11-01:汽车中的下列产品--N、O类汽车CNCA-C11-05:机动车喇叭CNCA-C11-06:机动车制动软管CNCA-C11-09:汽车内饰件CNCA-C11-10:汽车门锁及门保持件CNCA-C11-11:汽车燃油箱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华奥路777号联系人:孙利电话传真济南汽车检测中心有限公司11201江苏省车用灯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CNCA-C11-07: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CNCA-C11-08:机动车辆间接视野装置CNCA-C11-09:汽车内饰件江苏省丹阳市新桥镇中心路18号联系人:陈娜、王惠平电线传真E-mail:.cn丹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11201江苏省车用灯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CNCA-C11-07: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CNCA-C11-08:机动车辆间接视野装置CNCA-C11-09:汽车内饰件江苏省丹阳市新桥镇中心路18号联系人:陈娜、王惠平电线传真E-mail:.cn丹阳市检验检测中心16701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CNCA-C08-01:音视频设备CNCA-C09-01:信息技术设备CNCA-C10-01:照明电器CNCA-C16-01:电信终端设备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70区鸿威工业园联系人:张波电话传真E-mail:址:邮编:518101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6701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CNCA-C08-01:音视频设备CNCA-C09-01:信息技术设备CNCA-C10-01:照明电器CNCA-C16-01:电信终端设备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70区鸿威工业园联系人:张波电话传真E-mail:网址:邮编:518101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CNCA-C22-02:玩具产品中的下列产品--塑胶玩具类产品、金属玩具类产品、弹射玩具类产品、娃娃玩具类产品、电玩具类产品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70区鸿威工业园联系人:张波电话传真E-mail:bo..com网址:邮编:518101CNCA-C22-02:玩具产品中的下列产品--塑胶玩具类产品、金属玩具类产品、弹射玩具类产品、娃娃玩具类产品、电玩具类产品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留仙三路4号华测检测大楼联系人:张波电话传真E-mail:bo..com网址:邮编:518101

  总局第117号令《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2009.7.3第117号《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已经2009年5月26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局长二〇〇九年七月三日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提高认证有效性,维护国家、社会和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以下简称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为保护国家安全、防止欺诈行为、保护人体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国家规定的相关产品必须经过认证(以下简称强制性产品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主管全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负责全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综合协调。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地方质检两局)按照各自职责,依法负责所辖区域内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和执法查处工作。第四条国家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统一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统一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统一认证标志,统一收费标准。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和调整目录,目录由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联合发布,并会同有关方面共同实施。第五条国家鼓励开展平等互利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国际互认活动,互认活动应当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或者其授权的有关部门对外签署的国际互认协议框架内进行。第六条从事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的机构及其人员,对其从业活动中所知悉的商业秘密及生产技术、工艺等技术秘密和信息负有保密义务。第二章认证实施第七条强制性产品认证基本规范由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制定、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规则(以下简称认证规则)由国家认监委制定、发布。第八条强制性产品认证应当适用以下单一认证模式或者多项认证模式的组合,具体模式包括:(一)设计鉴定;(二)型式试验;(三)生产现场抽取样品检测或者检查;(四)市场抽样检测或者检查;(五)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检查;(六)获证后的跟踪检查。产品认证模式应当依据产品的性能,对涉及公共安全、人体健康和环境等方面可能产生的危害程度、产品的生命周期、生产、进口产品的风险状况等综合因素,按照科学、便利等原则予以确定。第九条认证规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适用的产品范围;(二)适用的产品所对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三)认证模式;(四)申请单元划分原则或者规定;(五)抽样和送样要求;(六)关键元器件或者原材料的确认要求(需要时);(七)检测标准的要求(需要时);(八)工厂检查的要求;(九)获证后跟踪检查的要求;(十)认证证书有效期的要求;(十一)获证产品标注认证标志的要求;(十二)其他规定。第十条列入目录产品的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进口商(以下统称认证委托人)应当委托经国家认监委指定的认证机构(以下简称认证机构)对其生产、销售或者进口的产品进行认证。委托其他企业生产列入目录产品的,委托企业或者被委托企业均可以向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委托。第十一条认证委托人应当按照具体产品认证规则的规定,向认证机构提供相关技术材料。销售者、进口商作为认证委托人时,还应当向认证机构提供销售者与生产者或者进口商与生产者订立的相关合同副本。委托其他企业生产列入目录产品的,认证委托人还应当向认证机构提供委托企业与被委托企业订立的相关合同副本。第十二条认证机构受理认证委托后,应当按照具体产品认证规则的规定,安排产品型式试验和工厂检查。第十三条认证委托人应当保证其提供的样品与实际生产的产品一致,认证机构应当对认证委托人提供样品的真实性进行审查。认证机构应当按照认证规则的要求,根据产品特点和实际情况,采取认证委托人送样、现场抽样或者现场封样后由认证委托人送样等抽样方式,委托经国家认监委指定的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对样品进行产品型式试验。第十四条实验室对样品进行产品型式试验,应当确保检测结论的真实、准确,并对检测全过程作出完整记录,归档留存,保证检测过程和结果的记录具有可追溯性,配合认证机构对获证产品进行有效的跟踪检查。实验室及其有关人员应当对其作出的检测报告内容以及检测结论负责,对样品真实性有疑义的,应当向认证机构说明情况,并作出相应处理。第十五条需要进行工厂检查的,认证机构应当委派具有国家注册资格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查员,对产品生产企业的质量保证能力、生产产品与型式试验样品的一致性等情况,依照具体产品认证规则进行检查。认证机构及其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查员应当对检查结论负责。第十六条认证机构完成产品型式试验和工厂检查后,对符合认证要求的,一般情况下自受理认证委托起90天内向认证委托人出具认证证书。对不符合认证要求的,应当书面通知认证委托人,并说明理由。认证机构及其有关人员应当对其作出的认证结论负责。第十七条认证机构应当通过现场产品检测或者检查、市场产品抽样检测或者检查、质量保证能力检查等方式,对获证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和有效的跟踪检查,控制并验证获证产品与型式试验样品的一致性、生产企业的质量保证能力持续符合认证要求。第十八条认证机构应当对跟踪检查全过程作出完整记录,归档留存,保证认证过程和结果具有可追溯性。对于不能持续符合认证要求的,认证机构应当根据相应情形作出予以暂停或者撤销认证证书的处理,并予公布。第十九条认证机构应当按照认证规则的规定,根据获证产品的安全等级、产品质量稳定性以及产品生产企业的良好记录和不良记录情况等因素,对获证产品及其生产企业进行跟踪检查的分类管理,确定合理的跟踪检查频次。第三章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第二十条国家认监委统一规定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以下简称认证证书)的格式、内容和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以下简称认证标志)的式样、种类。第二十一条认证证书应当包括以下基本内容:(一)认证委托人名称、地址;(二)产品生产者(制造商)名称、地址;(三)被委托生产企业名称、地址(需要时);(四)产品名称和产品系列、规格、型号;(五)认证依据;(六)认证模式(需要时);(七)发证日期和有效期限;(八)发证机构;(九)证书编号;(十)其他需要标注的内容。第二十二条认证证书有效期为5年。认证机构应当根据其对获证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的跟踪检查的情况,在认证证书上注明年度检查有效状态的查询网址和电话。认证证书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使用的,认证委托人应当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届满前90天内申请办理。第二十三条获证产品及其销售包装上标注认证证书所含内容的,应当与认证证书的内容相一致,并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识标注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证委托人应当向认证机构申请认证证书的变更,由认证机构根据不同情况作出相应处理:(一)获证产品命名方式改变导致产品名称、型号变化或者获证产品的生产者、生产企业名称、地址名称发生变更的,经认证机构核实后,变更认证证书;(二)获证产品型号变更,但不涉及安全性能和电磁兼容内部结构变化;或者获证产品减少同种产品型号的,经认证机构确认后,变更认证证书;(三)获证产品的关键元器件、规格和型号,以及涉及整机安全或者电磁兼容的设计、结构、工艺和材料或者原材料生产企业等发生变更的,经认证机构重新检测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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